澧水**至**航道建设工程艳洲枢纽工程监理招标澄清函第(1)号
【发稿时间 :(略)
澧水**至**航道建设工程
艳洲枢纽工程监理招标澄清函第(1)号
各投标人:
根据《澧水**至**航道建设工程艳洲枢纽工程监理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相关规定,招标人发出第1号澄清函。本澄清函应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不影响(略)。
一、招标文件下载时间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均以外网即**省交通运输厅网、**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采购与招标网、**省公共**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招标公告显示时间为准;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相关的开标时间及投标有效期等相应调整。
二、本次招标标段(包)名称为“澧水*(略),以此为准。
招标人:(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