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我县公办幼儿园办园水**保教质量,满足群众对学(略),根据有关规定,我局起草了《**县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现通过(略),欢迎社会各界对调整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
2021年2月8日至2月21日。
二、反馈意见形式
(一)电子邮件反馈:(略)@qq.com;
(二)传真反馈:(略)
(三)书面意见反馈请寄至:**市**县**中街25号县政务大楼南二楼发展和改革局价格管理股,邮编:(略)。
(四)联系电话:(略),(略),联系人:童菊英。
附件:《**县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
**县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调整方案
(征求意见稿)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闽政[(略)以及《**省物价局 **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闽价费[(略)等有关规定,经县教育局提出申请,在开展成本监审以及对比周边县(市、区)同级别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的基础上,现拟定我县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调整方案如下:
一、根(略),分类别调整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如下:
幼儿园等级 |
保育教育费(单位:(略) |
||
现行标准 |
拟调标准 |
||
省级示范幼儿园 |
全日制 |
400 |
500 |
市级示范幼儿园 |
全日制 |
320 |
410 |
县级示范园 |
全日制 |
270 |
350 |
半日制 |
230 |
280 |
|
普通幼儿园 |
全日制 |
230 |
280 |
半日制 |
200 |
250 |
二、本调整方案拟定从2021年春季开学起执行,不分幼儿(略)。
三、其他相关事项按照《**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闽价费[(略)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