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职工餐厅外包管理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略)
三、采购人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治区分行
四、采购组织形式:委托(略)承担采购代理工作
五、采购估算:78.46万元(含税)/1年,两年共计:156.92万元(含税)。
六、采购内容:区分行营运用房迁入新址后,增加了职工餐厅就餐面积,增加了职工(略),增加了能耗费用;同时,计划增加菜品种类,开设晚餐。拟引入服务管理供应商为我行提供包含食品加工制作、员工用餐服务、食堂服务人员管理、食堂燃气管理、水电管理、消防安全管理、卫(略)
七、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
我行与(略)在2019年12月31日签订了区分行职工餐厅外包服务协议,有效期为三年。区分行迁址后,新址职工餐厅就餐面积增加、就餐人数增多,计划增加菜品种类,开设晚餐服务,考虑到原职工餐厅外包服务的连续性、一致性以及原外包服务合同未到期等因素,根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分行采购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版)》第三十条中(四)集团公司采购管理办法列明的其他适用情形: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的,需求部门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与(略)进行采购。
综上,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与(略)进行采购。
八、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略)
九、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设立的其他组织。
2.供应商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供应商自2017年1月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略)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供应商自2017年1月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略)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5.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2017年1月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未被列入中国裁判文书网((略)gov.cn)行贿犯罪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转包分包。
十、公示期限
本项目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略)com.cn)发布采购前公示,公示期为公示发布之日起至(略)
十一、异议的受理方式
公示期间,如果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略),以纸质文(略)。
十二(略)
采购人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治区分行
采购人地址:(略)
采购人联系人:(略)
采购人联系电话:(略)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略)
采购(略):**自治区**市新**邮苑小区南区16号楼2单元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邮箱:(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