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单位: **县城市生态治理修复及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三标段)施工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条中,原“投标保证金 三标段:人民币陆万伍仟元整(¥65000.00元)”,现变更为:“投标保证金 三标段:人民(略)(¥15000.00元)”。 其它(略),特此通知。 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中心网站“变更补遗”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变更补遗”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发布,招标代(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睿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2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