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 (盖章) |
**市中医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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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 采购 进口 产品 论证 专家 名单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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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峰 |
武警**总队医院 |
副主任医师 |
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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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蔷 |
**省疾控中心 |
研究院 |
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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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远建 |
**市急救中心 |
主任医师 |
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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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元昌 |
**军区总医院 |
副主任医师 |
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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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颖 |
**时代经纬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
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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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组论证意见 |
技术专家一意见:**市中医医院拟购买的眼科专用耗材:非球面人工晶体、人工晶体、注吸附件、一次性使用眼科手术刀、合成可吸收外科缝线、超乳管路、爱维医用透明质酸钠凝胶、硅油、一次性使用眼内激光光纤探针、眼科手术用重水、囊袋张力环、粘弹剂、聚酯不可吸收缝合线、非吸收性外科缝线和血透专用耗材:留置导管、血液透析用(略)使用的以**值耗材相对应的设备都是进口高值精密设备,为保证进口高值精密设备正常运营理应配套使用进口眼科和透析专用耗材。 技术(略):国产以上眼科和透析专用耗材在材质、工艺设计、柔韧性、抗凝血和抗炎性、使用寿命等性能上与进口产品还存在差异,不能满足采购人的临床需求。 技术专家三意见:为保证以上眼科和透析专用耗材临床使用的安全性和使用寿命,保证医院临床医疗的质量,建议采购进口牙科和透析专用耗材,以满足采购人临床需求。 技术专家四意见:经查目前采购人使用的以上各类眼科和透析专用耗材部分纳入**省阳光采购平台目录,且符合**省卫(略),且已在网上进行确认。鉴此建议以上各类眼科和透析专用耗材采购进口产品,更能满足采购人(略)。 法律专家意见:以上各类眼科和透析专用耗材不属于国家限制进口或禁止进口产品。 综上所述,国外同类产品的功能更能满足采购人的实际工作需要。同时,该类产品不属于《中国禁止进口、限制进口产品目录》中禁止或限制产品,建议购买进(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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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采购清单 |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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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眼科专用耗材:非球面人工晶体、人工晶体、注吸附件、一次性使用眼科手术刀、合成可吸收外科缝线、超乳管路、爱维医用透明质酸钠凝胶、硅油(略) |
1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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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他 事 项 |
相关单位和个人对专家组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包括异议具(略)),分别反馈至采购人和财政部门。 采购人联系人:(略) 财政部门联系人:(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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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此表递交财政部门公示时,应一并提供电子(略)
2、此表仅适用未纳入统一论证审核范围的进口产品。
**省**市中医医院非球面人工晶体等进口产品专家组论证意见公示.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