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第二幼儿园(略)代理机构比选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市**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广区发改项〔(略)广区发改项〔(略))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 **市**区发展和改革局 (投资主管部门名称)的备案号(若有)为 (略)-83-(略) 。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业主: (略)
2.2 建设地点: (略)
2.3 项目规模: 占地约18亩,总建筑面积约9900平方米
2.4 计划工期: 12个月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2021年04月
2.5 项目总投资: (略)
2.6 项目资金来源: (略)
2.7 代理项目估算金额: (略)
3. 申请(略)
3.1 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 9 个(0-10 房屋建筑类 类似分类项目业绩。
3.2 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8个(0-10)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 100 %(0-100)。
3.3 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资格(方章)和中级及以上职称(需提供行政主管部门职称任职资格文件及职称证书扫描件);2、专职技术人员4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且其中1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需提供行政主管部门职称任职资格文件及及职称证书扫描件)。注:以上人员需从事招标代理3年及以上,并提供本单位缴纳最近连续12个月养老保险证明;以上原件备查。 。
3.4 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 本次比选不接(略)。
3.6 法律法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
4. 申请人参加比选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并同意本项目按固定价 万元或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略)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动 20 %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代理机构,请自 (略)4时30分 至 (略)7时30分(**时间)在**公共**交易平台(**省)(http://(略)gov.cn)下载比选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2 申请人自 (略)4时30分至 (略)7时30分 (**时间)在**公共**交易平台(**省)(http://(略)gov.cn)上传比选申请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3 不收取比选服务费。
5. 随机抽取中选人
5.1 比选人在上传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后,在**公共**交易平台(**省)(http://(略)gov.cn)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5.2比选人通过**公共**交易平台(**省)(http://(略)gov.cn)在代理机构比选系统中,从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人名单中按规定随机抽取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公共**交易平台(**省)(http://(略)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略)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人: (略)
电 话: (略)
传 真:
2021年02月22日 (上网时间)
注:(1)比选人应对本比选公告不加修改地引用。比选人除(略),比选人不得有(略)。
(2)近三年,是指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含当日)起前36个月。
(3)第3.1款、第3.2款对申请人和拟任本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要求限定为0个的,并不代表申请人没有招标代理业绩,只是申请人的业绩不作为强制性条件。第3.3款对申请(略)。
(4)要求“加盖申请人单位章”的,是指加盖申请人单位(法定名称)章(电子签章)。
(5)比选文件上网后,比选人不得修改比选文件。因特殊情况确需修改的,经原(略)(若有),发布变更公告,如需终止的发布终止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