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心医(略)医疗设备进行采购前论证,兹邀请符合(略):
一、采(略)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预算上限(万元) |
备注 |
1 |
眩晕诊断仪 |
1台 |
48 |
参数详见附件 |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为依法设立的独立法人机构;
2、供应商应具备与所销售产品对应的医疗器械经营范围和设备生产商的合法有效的授权。
三、供应商报名需按以下顺序提交资料并加盖公章,资料完整方为有效报名:
1、设备详细说明一览表(含设备名称、配套耗材、规格型号、价格、产地、保修期、送货期、联系方式等);
2、设(略)
3、销售公司对销售代表负责事项的授权,销售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4、医疗器械注册证(附网上查验结果);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请提供药监部门分类界定批文;
5、产品相关的生产、代理或经销资格证明;
6、医疗器械经营(生产)许可证(附网上查验结果);
7、营业执照(附网上查验结果);
8、产品用户名单及彩页;
9.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http://(略)gov.cn/index.html)
10.需提供(略)(必须附有配置清单,并提供网上查询结果)。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略)至2021年2月26日每天(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市**甘化路56号甘化大厦五楼设备科。
五、论证时间及地点
资格审定通过后,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联系人
郭老师;联系电话:(略)
电子邮箱:(略)
附件:(略)
2.眩晕诊断仪参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