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略)
根据《中华人民**国建筑法》第八条规定,经审查,本建筑工(略),准予施工。
特发此证
发证机关: | (略) |
发证日期: | (略) |
**市**云城街道办事处 | |||
**市教(略) | |||
**市**翰林华府西侧 | |||
1、建道路整体呈北—南走向,规划起点接循常路,终点接体育北路,全长464.725米; 2、设计雨水管全长717米:其中DN500雨水管长438米,DN400长60米,DN300管长219米; 3、设计污水管全长498米:其中DN400污水管长112米,DN315污水管长321米,DN225污水管长65米。 4、电缆套管预埋地敷设:PVC-C电缆保护管CФ160全长543米;PVC-C电缆保护管CФ110全长517米。 | 合同价格654.2517 | 万元||
**鹏宇建设(略) | |||
核工业**工(略) | |||
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
**鹏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驿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李吉棠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汪泉 | ||
孙志华 | 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刘子其 | ||
汪泉 | 总监理工程师夏春 | ||
(略)01 ~ (略)10 | |||
正常 | |||
质量监督注册号: ZJ44(略);安全监督注册号: AJ44(略) |
注意事项: 一、本证放置施工现场,作为准予施工的凭证。 二、未经发证机关许可,本证的各项内容不得变更。 三、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本证进行查验。 四、本证自发证(略),逾期应办理延期手续,不办理延期或
延期次数、时间超过法定时间的,本证自行废止。
五、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
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六、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略)
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检验施工许可证。
七、凡未取得本证擅自施工的属违法建设,将按《中华人民**国建筑法》的规
定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