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河堤建设工程监理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略)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 (略)河堤建设工程监理服务采购项目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1年02月02日 | ||
二、(略) | |||
更正事项 | 评分标准 | ||
更正内容 | 附件 | ||
关于“(略)河堤建设工程监理服务采购项目”的 变更公告 致各潜在供应商: (略)河堤建设工程监理服务采购项目磋商文件中评分因素调整为: 序号 评分因素及权重 分值 评分标准 说明 评分因素类别 1 报价 10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100; 注:1.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2.报价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按财库[2019]141号文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或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对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投标人报价评审。 共同评分因素 2 企业综合实力 11 1、企业技术负责人(以工程监理资质登记企业技术负责人为准):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得3分,同时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加2分,同时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加3分;本项最多得8分。 2、2016年以来每具有1个类似监理业绩得3分,此项最多得3分; 说明:1、业绩应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共同评分因素 3 拟派本项目管理机构配置 38 1、河堤结构专监1名:**注册监理工程师和一级结构工程师得8分。本项最高得8分。 2、测量专监1名:要求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和注册测绘师证得8分,本项最多得8分。 3、水利环保专监1名: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和注册咨询工程师(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得8分;本项最多得8分。 4、安全专监:**注册监理工程师和**注册安全工程师(建筑施工安全专业)得8分;本项最多得8分。 5、监理员:具有**省监理从业人员业务培训合格证书得6分。 共同评分因素 4 监理组织实施方案(监理大纲) 30 1、施工阶段质量控制措施: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响应采购文件监理范围、服务内容及要求,是否全面、合理、可行,对此项进行综合评定,措施完善6分,差得5.8分; 2、施工阶段工期控制措施: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响应采购文件监理范围、服务内容及要求,是否全面、合理、可行,对此项进行综合评定,措施完善6分,差得5.8分; 3、施工阶段造价控制措施: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响应采购文件监理范围、服务内容及要求,是否全面、合理、可行,对此项进行综合评定,措施完善6分,差得5.8分; 4、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响应采购文件监理范围、服务内容及要求,是否全面、合理、可行,对此项进行综合评定,措施完善6分,差得5.8分; 5、合同信息管理措施: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响应采购文件监理范围、服务内容及要求,是否全面、合理、可行,对此项进行综合评定,措施完善6分,差得5.8分; 技术类评分因素 5 履约能力及供应商实力 6 1.供应商提供2016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水利水电工程)得6分,此项最多得6分。 共同评分因素 6 响应文件的规范性 4 响应文件制作规范(包括按磋商文件进行装订、排序等要求),没有细微偏差情形的得4分;有一项细微偏差扣0.1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共同评分因素 7 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1% 1 投标人为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的得1分。 注:投标人需提供为不发达企业或注册地为少数民族地区的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不得分。 共同评分因素 开标时间变更为:2021年03月03日 上午10:00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1年03月02日 00:00 (略) 2021年2月23日 | |||
更正日期 | |||
三、其它补充事宜: | |||
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略) | ||
地址: | (略)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黄伟;联系电话:138 (略)略)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略) | ||
地址: | (略)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采购代理机构:(略) 联 系 人:张旭 联系电话:028-81702188、13618050346 ;联系电话: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电话: | |||
五、附件 | |||
1.中标、(略),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3.中标、成交供应(略),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附件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