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略)全省法院书记员岗位辅助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略)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3月8日9点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全省法院书记员岗位辅助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略)
采购需求:本项目共1包:供应商所报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磋商文件所列示内容。
序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全省法院书记员岗位辅助服务项目 |
1 |
项 |
|
交付地点 |
**省各级人民法院 |
交付时间 |
2021年4月1日前 |
服务期限 |
一年 |
执行标准 |
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
验收标准 |
按磋商文件规定的验收条款验收 |
服务要求 |
详见磋商文件内商务、技术要求 |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略)。
二、申请人的(略):
1.满足《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人力**服务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地址:(略))
方式:(略)
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磋商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获取磋商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副本;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如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
(以上资料须提供合法有效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1套。)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点00分(**时间)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略)点00分(**时间)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