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略)
本招标项目催化氢化技术示范性生产平台建设项目 已由**市新区经济发展局以《**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项目代码:(略)-26-(略)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凯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一期)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略)
2.2工程规模:催化氢化技术示范性生产平台建设项目(一期)加氢合成车间,甲类库房。工程建筑面积2730.13平方米。
2.3 招标范围:催化氢化技术示范性生产平台建设项目加氢合成车间,甲类库房土建工程及安装工程。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2.4 项目总投资额: 约13000万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约2500万元);
2.5 计划工期:(略)
2.6项目标段名称:催化氢化技术示范性生产平台建设项目(一期)施工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略)
3.2申请人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申请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安(略),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5申请人基本信息要求:申请人基本信息及项目经理(建造师)的基本信息在 **建设网(http://(略)gov.cn/)**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 可查询;
4.申请人信誉要求
4.1申请人不得在 信用中国 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2申请人不得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或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资格预审方法
5.1.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5.2.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12家)。
6.资格预审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须在《**公共**交易平台 t;**市》、《**采购与招标网》《西北信息报》媒介上发布。
7.资格预审公告发布时间
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于2021年2月25日00时00分开始在**公共**交易平台**省 t;**市(http://(略)cn/)、《**采购与招标网》《西北信息报》媒介公开发布。请于2021年2月25日00时00分起至2021年3月4日00时00分在**公共**交易平台**省 t;**市(http://(略)cn/)投标确认。
8.资格预审文件发售与获取
凡有意参加潜在投标申请人请于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将网上投标确认单、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加盖公章的企业基本信息复印件等材料于2021年2月25日09时00分至2021年3月4日17时00分,发至联系人邮箱((略)@qq.com)并在邮件中注明投标申请人公司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我单位在收到邮件后会及时在平台上给予确认。申请人需在2021年3月10日14时30分前在**公共**交易平台**省 t;**市(http://(略)cn/)下载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电子版;
9.资格预审文件递交
9.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10日14时30分,地点为**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市新区华融**三楼)开标二室。
9.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略)
9.4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资格预审申
请文(略)(.sxys 格式),否则(略)。
10. 其他
10.1资格(略),潜在申请人可通过 **公共**交易平台**省 t;**市 变更网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审查时,所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与 **公共**交易平台**省 t;**市 网上填(略)。
10.2申请人网上填报信息(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相关信息)应与资格(略),如不一致或不完善,造成资审不通过的后果自负。
10.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同时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但将不同时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
10.4 招标人的任何(略)(单位),或者为招标工程的前期准备提供设计、咨询服务或者提供监理工作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工程施工招标的投标。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凯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略):**省(略)
地 址:**省*(略)地 址:**市高新(略)
园区纬九路
邮 编: (略)
联 系 人: 杨工 联 系 人: 宋培嘉、黄旭、李婷婷
电 话: (略) 电 话: (略)
传 真: (略) 传 真: (略)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光大银行****路支行
**支行
账 号:(略) 账 号:(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