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商行鹤城壹号院网点装修及监控设备弱电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农商行鹤城壹号院网点装修及监控设备弱电工程 已由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登记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略),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施工 以 资格后审 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及工程名称:
一标段:(略)
二标段:**农商行鹤城壹号院网点监控设备弱电工程;
2.2招标编号:一标段:(略)-1;
二标段:(略)-2;
2.3建设地点:(略)
2.4招标范围:(略)
2.5工期:
一标段:计划开工日期:(略)计划竣工日期:(略)共190日历天;
二标段:计划开工日期:(略)计划竣工日期:(略)共190日历天;
2.6质量标准:(略)
3.投标(略):
3.1 一标段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标段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所有标段投标人近三年(2018-2020年)具有至少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施工能力。【该业绩采用平台业绩。投标企业类似业绩的认定:本省行政(略)(包括建筑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应当采用“**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略)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及查询网页截图。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
3.(略)考核合格证书。
二标段投标单(略)核合格证书。
所有标段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所有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且常驻工地。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略)吉建管〔(略)吉建管〔(略)吉建管〔(略)吉建办〔(略)**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该平台注册人员;
3.6与招标人存在利(略)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略)。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领取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略)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3.8本招标项目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3.9项目负责人履职应严格按照吉建招【2016】9号文件关于规范招标文件条件设置中的第六条执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于(略)8时30分至(略)7时00分,在**市公共**交易平台交易主体登录界面(http://(略)gov.cn/)进行基础会员诚信库注册,核验通过后,凭借办理(略),进入建设工程栏目,点击招标文件领取,查找本项目,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没有系统下载记录或从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文件递交时请投标人务必携带CA数字证书现场查询招标文件下载情况)。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略)时00分,地点为**市公共**交易中心(**市政务大厅,公园东路14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各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略)
5.4投标单位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略)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办公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代理机构:(略)
办公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省(略):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联系人:(略)
举报电话:(略)
举报邮箱:(略)
(略)
联系人:(略)
举报电话:0436-3251001 (略)
举报信箱:(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