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H2021DF(略) | 监测编号TR2021AH(略)-2 | |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沥青站相关设备整体(降价挂牌)转让 | 转让底价(万元)229 | |
(略) | 挂牌截止日期2021-03-24 | |
本次转让标的为(略),包括沥青搅拌站1台、沥青摊铺机1台、加湿器1套、地磅1套,标的整体转让。标的现存放(略)。标的详情参见《****建设工程有限公(略):202(略))及本公告附件《转让资产清单》。标的转让价格为含税价。 |
闲置 | ||
/ | 生产厂家/ | |
/ | 数量/ | |
成新率 | ||
现场勘查联系人:(略) 联系人电话:(略) |
2021-02-25 |
20 个工作日 |
否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不足()个,按照()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个周期 |
一次性支付 , 价款支付要求:受让方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1.标的的状况、类型、数量在本公告附件资产清单范(略)配套完整,受让方受让后不得对标的提出任何异议。 2.转让方按适用税率提供交易价款发票(其中沥青拌合站、沥青摊铺机、地磅适用税率3%,加湿器适用税率13%)。 3.受让(略)除协议》(见本公告附件),并向转(略)(不计息)。受让方交纳安全保证金和全部交易价款及产权交易费用之日起3日内,转让(略)》《划转价款确认单》。**省产权交易中心收到《资产移交表》《划转价款确认单》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受让方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4.标的资产交接日后的保管、拆除、运输或清场工作,由受让方自行负责并承担因此发生的相关费用,受让方须自《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0日内完成上述工作。受让方完成标的拆除等上述工作的并经转让方确认合格后,由转让方在5个工作日内向受让方退还相应的“安全保证金”(不计息)。 5.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略)受让申请即视为完成对标的的现场勘查,已详细(略),自愿接受标的全部现状和已披露瑕疵,并愿意承担(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略),拒绝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有权通知**省产权交易中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省产权交易中心和其他相关方的补偿。 6.《资产清单》《安全拆除协议》《动态报价须知与竞买人使用手册》请从公告附件下载。 下载【重(略) |
(一)受让申请材料递交 1. 本次转让不接受(略)。 2. 意向受让方应于公告期内携带以下资料向**省产权交易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并按本公告约定交纳保证金(不计息)。 (1)受让申请文件; (2)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须提供主(略),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登记的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授权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公司章程、组织章程或合伙协议等,意向受让方内部决策文件; (3)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须提供身份证明; (4)本公告“受让方资格条件”栏要求的相关条件的证明材料; (5)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二)交易方式和交易进程 1. 本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在通过资格确认且足额交纳保证金后,方可且应当通过动态报价系统进行有效报价。已现场递交受让申请材料的意向受让方,还须注册并登陆**省产权交易中心网站完成线上信息录入、项目申请和动态报价程序,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网络动态报价须知》《竞买人使用手册》。 2.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须在2个工作日内至**省产权交易中心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在《竞价结果通知单》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略)。 (三)保证金交纳和扣除 1. 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标的情况后,须按照本公告“保证金设定”和“保证金详细”栏规定向**省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交纳保证金。该保证金在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未能确定为受让方的,由**省产权交易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不计息)。 2. 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转让方在此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以下内容作出承诺:意向受让方发生(略),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或**省产权交易中心可扣除该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未经同(略) (2)在动态报价过程中以挂牌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未有效报价的; (3)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省产权交易中心的通知或未按照公告约定签订竞价结果通知文件或产权交易合同的。 |
动态报价 |
多次报价 |
是 |
1、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须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或境外主体申请登记。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否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略)元。 |
登记就交纳 |
挂牌截止日17:(略) |
银行转账 |
收款单位:**省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略) 开户行:交通银行**省分行营业部 |
****建设工(略) |
**市*(略) |
黄春梅 |
3500 |
(略) |
小型 |
其他 经办会决定 |
葛经理;周经理 |
(略);(略)-805 |
(略) |
暂无 | |
暂无 | |
查看(略) | |
身份证复印件 | 需要 | 需要 | 需要 | |
联合受让其他材料(如果联合受让,请提供此项) | 需要 | 需要 | 需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