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 受(略)委托,(略)对(略)(项目编号:GXTC-CZ-D1-2152021)项目以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二、 采购项目的名称、预算金额
采购项目名称:(略)
预算金额:(略).62元,超过预算金额为无效报价。
三、 项目概况
服务名称:(略)
采购需求:(1)按旅游投诉所涉及的内容完成投诉处理等工作;
(2)提供技术人员和工作人员对“12345”、“12301”系统维护和网上回复系统平台等工作;
(3)安排人员对旅游投诉件进行跟踪办理,组织当事人员进行协商调解;
(4)日常整理文件资料,收集整理投诉单、调解通知书、上报旅游投诉数据;
(5)根据旅(略),开展文案、法律等相关业务培训工作;
(6)其他旅游投诉相关的工作。
服务期:(略)
服务地点:(略)
其他:供应商必须对磋商文件要求的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响应,否则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四、 供应商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至(六)的规定,即: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略)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 法律、行(略)。
2. 被“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略)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 单位负责(略),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略)本项目磋商。
4. 本项(略)。
五、 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售价
1. 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1年2月26日至2021年03月05日(每日8:30-12:00,14:00-18: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持其法人代表证明及法人代表授权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至**市金贸西路8号诚田国际商务大厦A栋5楼AB室办理报名并获取磋商文件。
2. 招标文件售价:(略)
六、 公告发布媒(略)
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略)com.cn)上发布。
公告期限:(略)
七、 响应文件首次递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首次递交截止时间:(略)
磋商时间:2021年3月9日 9 时10 分为磋商小组通知时间。
响应文件首次递交和磋商地点:(略)
八、 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采 购 人: (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招标标书款/服务费账户信息:
账号名称:(略)
开户银行:(略)
账号:(略)
请各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项目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