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机场高速公路项目涉及**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听证会公告
发布时间:(略)
根据《国土**听证规定》第十二条和十三条规定,我局决定于(略)午3:00在**市**市自然**局2号楼二楼会议室举行关于《**机场高速公路项目涉及**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听证会。
符合以下要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申请参加听证会,并于(略)向**市**自然**局提出书面申请。
一、听证代表应(略),并有权对《**机场高速公路项目涉及**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具体内容发表意见和质询,查阅听证纪要;
二、应当忠于事实、实事求是地反应所代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
特此公告。
(联系人:陈鹏宇,联系电话:(略))
**市(略)
2021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