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关于新建320520204501号地块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房、商业服务业设施用房项目造价咨询服务(工程量清单、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制)项目的招标公告
(略)受(略)委托,就其所需要的新建320520204501号地块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房、商业服务业设施用房项目造价咨询服务(工程量清单、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制)在国内组织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招标文件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名称:新建(略)号地块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房、商业服务业设施用房项目造价咨询服务(工程量清单、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制)
三、采购预算、服务周期及质量要求:
(略)万元。
2、项目服务周期: (略)
3、项目质量要求:成果满足招标人和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查要求。
四、参加投(略):
1. 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 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 有良好(略)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 参加本次投标(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 投标人(略):根据《国务院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通知》(国发〔2019〕25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在自贸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19〕73号)相关内容:
7.1在上述文件明确的试点区域内取消审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乙级资质认定。试点区域内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营业执照应具备相应的工程造价咨询经营范围。
7.2在上述文件明确的试点区域外企业须具备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甲级。
8. 本项目拟投入(略),其中项目负责人为高级工程师(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和一级注册造价师(土建专业),土建、安装、(略),市政专业项目负责人造价师专业要求为土建专业。
8.1项目组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及专业负责(略)),单项编审金额在4.854亿元及以上。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投标人或投标人之间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3、与本标(略)
4、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投标人或(略)政处罚的;
7、凡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招标代理、审标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8、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略)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9、不符合法(略)。
六、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3月5日(9:30-11:30;13:30-16:00,节假日除外),投标人(略)。
2.地点:**省**市**中路511号4号楼西半侧三楼。
3.购买方式:(略)。
4.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并加盖公章:
(1)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及职称证书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人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5.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略)
招标文件售价:(略)
八、投标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略)3:30~14:00
2.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略)
3.开标时间:(略)
4.投标文件递交及投标地点:**省(略)
九、联系方式:
1.招标人:(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2.招标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联系地址:**市宝带西路1566号新锐科创中心2幢13楼
十、本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上网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十一、本次招标的相关信息刊登在“**市公共**交易平台-**分中心-国企采购”版块上,中标公(略),敬请(略)。
十二、请贵单位领取本次招标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投标准备,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投标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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