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二、采购项目名称:(略)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 |
工程名称 |
数量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预算(万元) |
A |
长安路分理处室内装饰装修工程 |
1 |
1、满足《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2、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略)3、具备有效(略)(三证或五证合一的只需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4、投标供应商具有装修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国内独立法人企业;5、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能力;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有良(略),能够提供快速、优质的售后服务;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依法缴纳税的良好记录;7、投标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略)(通过“(略));8、拟提供的服务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法规和产业及行业标准;9、向代理机构购买采购文件并登记备案;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略) |
B |
高桥支行室内装饰装修工程 |
1 |
同上要求 |
(略) |
C |
马站支行室内装饰装修工程 |
1 |
同上要求 |
(略) |
D |
杨庄支行室内装饰装修工程 |
1 |
同上要求 |
(略) |
E |
夏蔚支行室内装饰装修工程 |
1 |
同上要求 |
(略) |
F |
高庄支行室内装饰装修工程 |
1 |
同上要求 |
(略)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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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时间:(略)9时00分至(略)6时30分(报名截止时间)(**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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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地点:(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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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方式: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供以下资料及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相关证书及证明。 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或五证合一的只需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略)证; 3)企业资质证书(原件或公证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4)近六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缴纳票据或主管部门出具的缴纳明细,新成立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证明),凡提供的证件与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原件、复印件留存)。 5)投标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投标单位提供的资料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或一经核实弄虚作假,出具虚假报告、虚假证明的,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 以上资料审查原件或公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并在封面上清楚注明“(略)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及投标申请人名称及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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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售价:(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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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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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时间:(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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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地点:(略)会议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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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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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时间:(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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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地点:(略)会议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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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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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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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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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