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化(略) | |||||||||||||
工程编号 | JDS(略) | ||||||||||||
工程名称 | 标准化厂房配套道路一路、三路建设工程 | ||||||||||||
招标人名称 | **鑫航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名称 | **精诚群业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自筹 | ||||||||||||
工程地点 | **市**空港新城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公告发布日期 | (略) | ||||||||||||
集中报名地点 | 江都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报名处 | 集中报名日期 | 从0:(略)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略).00元 | ||||||||||||
投标(略) | 中国农业银行**江都支行 | 投标保证金帐号 | 收款人:**市**非税收入财政专户,账号:(略)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0/11/19 0:00:00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0/11/24 23:59:59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 ||||||||||||
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良好 | ||||||||||||
项目经理(总监)业绩、信誉 | 良好 | ||||||||||||
其他条件 | 详见(略) | ||||||||||||
公告信息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标准化厂房配套道路一路、三路建设工程 (项目名称) 标准化厂房配套道路一路、三路建设工程 标段(标段名称)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标准化厂房配套道路一路、三路建设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扬江发改许发((略)**发改委关于**鑫航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标准化厂房配套道路一路、三路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鑫航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标准化厂房配套道路一路、三路建设工程 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略) 2.1.2建设规模: / 2.1.3合同估算价: (略) 2.1.4工期要求: 18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略),竣工日期: (略) 2.1.5 其他: / 2.2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道路、绿化、雨污水等地下管线、沿线路灯、信号灯、监控、标志标牌、标线、强弱电管道预埋等工程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 资质,并满足以下要求: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略)(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2投标人拟(略)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略)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略),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略): 3.3.1 具备经**市建管处发放的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企业资格、资质核验书或**省省外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登记表; 3.3.2 不属于《**市 2019 年度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中黄牌、红牌企业与个人并处于限制招投标活动期限内; 3.3.3 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近3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 (略)年10月 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 3.3.4 投标人没有在(略)限内; 3.3.5 已完成**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信息系统基础信息数据的录入、完善工作; 3.3.6 本工程设置以下可选条件作为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业绩应同时提供(略):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略)(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 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中所注明的(略) 投标人应如实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证明材料,以证实其业绩符(略)。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略) 4.3招(略) 255 元/标段,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略)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略) 本次招标采用(略)。 7. 评标方法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略)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略)com.cn)、**工程建设信息网(http://(略)com)、**市公共**交易中心(http://(略)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招 标 人: **鑫航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精诚群业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市** 地 址: **市****路55号 邮 编: (略) 联 系 人: (略) 电 话: 电 话: (略)-8809 传 真: (略)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略) 2020年11月19日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黄先生 | |||||||||||
传真 | 电话 |
(略) | |||||||||||
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地址 | **市****路55号 | 联系人 |
郭明香 | ||||||||||
传真 | (略) | 电话 |
(略) | ||||||||||
邮编 | E-mail | (略)@qq.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