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略) 发表时间:(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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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部、处室: 为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效率,保障各部门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推行和做好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晋财购〔2021〕3号)要求,自2(略),集中(略)购意向,否则不予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不得开展采购活动。现就我院推行和做好政府采购意向公开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写本部门2021年政府采购意向,填写范围为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货物、服务50万元;工程60万元)以上的项目,《**省(略)网站。 二、政府采购意向纸质版须部门负责人、分管院领导签字,加盖部门公章,电子版发邮箱(略)。政府采购意向不公开,**省财政厅不予实施政府采购计划备案,不得开展采购活动。 三、政府采购意向在(略)报资产处。 附件:(略) 附件: (部门名称) 年 (至) 月 政府采购意向(范本)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工作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部门名称) 年 (至) 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分管院领导: (略) 部门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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