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3-03 16:(略)
(略)公共**交易中心场地智能化系统服务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公示
各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单位、个人:
(略)公共**交易中心场地智能化系统服务采购项目拟采用(略)方式采购。为保证采购需求科学合理、符合实际,严禁豪华、重复、无用采购发生,根据《**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文件的规定,于2021年03月02日组织专家对该项目进行了采购需求论证。现将此事项向潜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和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采 购 人:(略)
二、采购代理机构:(略)
三、项目名称:(略)公共**交易中心场地智能化系统服务采购项目
(略)万元
五、采购方式:(略)
六、论证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否属于(略)
(二)采购数量、采购标的的功能标准、性能标准、材质标准、安全标准、服务标准以及是否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标准;
(三)拟采用的采购方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四)拟确定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
(五)政府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六)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七、专家组论证意见:(略)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及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2021年03月04日至2021年03月(略)日,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人方式等),将异议情况反馈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采 购 人:(略)
联系地址:**省**天府新区视高街道腾飞大道二段9号金融中心二楼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省**市**环岛路1号岷江东湖饭店主楼4层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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