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现对**省**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对讲设备采购进行网上公告采购,选定承包人,欢迎符合条件的报价人前来参加。
2.本次项目的概况如下:
2.1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4.4万元;本次采购项目为**省**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对讲设备采购项目,其中(略),基地机1台。
2.2 项目地点为:(略)
2.3 采购技术参数及要求:(略)
3.如有意参加供应商,请到(行政楼304室)免费领取公告材料。领取时间为2021年03月04日至 2021 年03月08日 ,每天上午 8 时 00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2 时 30 分至 5 时 30 分,逾期恕不提供。
4.报价人资格要求
4.1 报价人应(略),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有效法人(或其它组织)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若为三证合一的,可只提供有“统一社公信用代码”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及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4.2 本次报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报价人必须是具有承接本项目的能力,合格的报价人,应对本次(略),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5. 本项目采用 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办法
6.1 交货地点:(略)
6.2 付款方式:(略)
7.报价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略)5时00分(**时间),提交地点为行政楼三楼会议室。 报价文件须将报价单、报价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人与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营业执照副本(含本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复印件、以及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复印件装在一单独的密封信封或档案袋内。上述报价单和复印件均应由报价单位加盖公章。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8.其它要求:
8.1供应商应根据采购公告中的技术要求条款,在响应文(略)。
8.2本采购公告技(略)。
8.3本项目不允许(略),如有发现,采购人有权单(略),视为中标供(略),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8.4本项目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8.5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元,采用现金形(略),中标的报价人交纳完履约保证金后退还,未中标的报价人当场退还,
8.6履(略):履约保证金 2000元,中标人签订采购合同前提交,合同履约期间无违约情况则合同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采购人:**省**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 地址:**市**碧口前洞山 联系人:陈先生 邮编:(略) 电话:(略) 传真:(略)
附件
货物一览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主要 技术规格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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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对讲机 |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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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基地机 |
|
1 |
报价人(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