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彝族自治县2021年应急物资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公示
2021-04-06 10:(略)
**彝族自治县2021年应急物资采购项目 需求(略)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略)因工作需要,拟采购**彝族自治县2021年应急物资采购项目。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川财采【2015】32号)文件要求,(略)委托代理机构于2021年3月24日组织专家对该项目采购需求进行了论证,并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采购内容,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略)
二、采购代理机构:(略)
三、采购预算:(略)
四、论证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否属于政府采购政策扶持范围;
(二)采购标的功能标准、性能标准、材质标准、安全标准、服务标准以及是否由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标准;
(三)拟采用的采购方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四)拟确定的供应(略)
(五)政府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六)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五、(略)
详见附件
各潜在供应商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2021年4月(略)),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将异议情况反(略)。
采购人:(略)
地 址: (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略)
2021年4月6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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