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执行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
各内设机构: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冀财采【2020】9号)要求,采购金额单项或年度批量达到50万元及以上的政府采购项目须进行意向公开,公示期不少于30天。以上新规会导致采购时间周期变长。
为保证正常采购流程有序开展,请有采购(略),尽快提(略)。
提供资料明细:
1、采购项目的请示(主管校领导签字);
2、填写《**环境工程学院采购项目审批表》(附件1),需经相关部门审核签字;
3、填写《政府采购意向公开表》(附件2),需主管采购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
另政府采购项目采购周期至少3个月,原则上10月以后不再受理新的政府采购计划。
各单位如有问题请及时与资产与后勤管理处联系。
办公地点:(略)
联系电话:752(略),(略)
资产与后勤管理处
(略)06
- 附件【附件1 **环境工程学院采购项目(货物、服务类)审批表.xls】
- 附件【附件2-政府采购意向公开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