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综合档案馆、档案中转站装饰装修及附属工程补遗1号
招标文件生成时间: (略)
**县综合档案馆、档案中转站装饰装修及附属工程补遗1号
致各投标人:
**县综合档案馆、档案中转站装饰装修及附属工程项目原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4(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企业资信:具有房屋建筑三级以上资质得2分;并同时具有建筑装饰装修二级资质加1分,具有建筑装饰装修一级资质加2分;本项总分4分。
变更为:“第三章评标办法2.2.4(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企业资信:具有房屋建筑叁级及以上资质得2分;并同时具有建筑装饰装修二级资质加1分,具有建筑装饰装修一级资质加2分;本项总分4分。
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知悉。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