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略)
各潜在投标供应商:
**公办养老机构社会化运营服务项目(项目编号:CQ(略))招标文件发布后,部分潜在投标供应商就招标文件提出了质疑,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1、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服务需求-四、具体运营服务要求-(八)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的权利、义务-(4)采购人每年根据入住项目养老机构政府供养人员人数,按人均不低于当年度**月最低工资标准,设立社会化运营养老机构专项奖补资金,根据对中标供应(略)。与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相关内容表述不一致,以哪个为准?
答复:以招标文件第五章运营服务需求为准,并将招标文件相关条款修改如下:
将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十、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略)人数,按人均不低于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设立社会化运营养老机构专项奖补资金,根据对乙方的考核结果兑现奖补资金。”修改为“甲方每年根据入住项目养老机构政府供养人员人数,按人均不低于当年度**月最低工资标准,设立社会化运营养老机构专项奖补资金,根据对乙(略)。年社会化运(略):当年度入住项目养老机构政府供养人员人数X当年度**月最低工资标准。”
将招标文件第五章运营服务需求-四、具体运营服务要求-(八)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的权利、义务-(4)“采购人每年根据入住项目养老机构政府供养人员人数,按人均不低于当年度**月最低工资标准,设立社会化运营养老机构专项奖补资金,根据对中标供应商考核结果兑现奖补资金。年社会化运营养老机构专项奖补资金计算公式为:当年度入住项目养老机构政府供养人员人数X当年度**月最低工资标准。”
2、本项目招标公告—二、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三)具有本项目经营服务能力,对应的第三章评审办法-评审办法前附表一(资格审查指标表)第2项(经营服务能力),(略)门出具的备案资料扫描件。
据了解,只有养老机构才有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或民政部门备案资料,而具有养老服务经营范围的工商注册企业不具备投标资格,建议(略)。
答复: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评审办法前附表一(资格(略))第2项内容现修改为:
序号 |
评审因素 |
投标资格评审标准 |
2 |
经营服务能力 |
投标供应商须具有本项目经营服务能力,通过投标文件中下列①②项材料之一予以证明: ①养老机构设(略)备案资料扫描件; ②独立法人企业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社会组织的法人登记证书经营范围具有养老服务相关内容。 |
此公告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请各潜在供应商遵照执行。
**民政局
**公共**交易中心
2021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