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4-07 14:(略)
各潜在供应商(略):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川财采﹝2015﹞32号文件规定,我单位拟(略),经组织 5人专家组(略),现特向潜在供应商和社会公众予以公示。
一、采购人名称:**县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三、采购预算:(略).63元(暂列金(略).02元)
四、论证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否属于政(略)
(二)采购数量、采购标的的功能标准、性能标(略)的强制性标准;
(三)拟采用的采购方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四)拟确定的(略)
(五)政府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六)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五、专家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将异议情况反馈至采购单位。
采购单位名称:**县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单位联系人:刘承文 联系电话:(略)
**县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略)
附件: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