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关于“**县城镇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恢复重建设(特种车辆)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公示
2021-04-07 15:(略)
(略)关于“**县城镇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恢复重建设(特种车辆)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公示
各潜(略):
(略)拟采用(略)方式采购“**县城镇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恢复重建设(特种车辆)采购项目”,现将此事项向潜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和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略)
二、(略):**县城镇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恢复重建设(特种车辆)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略)
四、采购方式:(略)
五、论证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否属(略)
(二)采购数量、采购标的的功能标准、性能标准、材质标准、安全标准、服务标准以及是否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标准;
(三)拟采用的采购方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四)拟确定的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
(五)政府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六)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六、专家组论证意见:(略)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将异议情况反馈至采购人。
采购人:(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略)
(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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