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4-07 16:(略)
各潜在供应商(略):
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通知,采购人(即:(略))组织相关专家对此次(略)进行了需求论证。现将此事项向潜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和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采 购 人:(略)
二、项目名称:(略)
三、采购预算:(略)
四、拟采用采购方式:(略)
五、论证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否属于政府采购政策扶持范围;
(二)采购数量、采购标的的功能标准、性能标准、材质标准、安全标准、服务标准以及是否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标准;
(三)拟采用的采购方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四)拟确定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
(五)政府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六)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六、专家组论证意见:(略)
各潜在供(略),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略),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人方式等)将异议情况分别反馈至采购人。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略)
附件:
- 附件
附件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