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4-08 11:(略)
**市2021-2025年全市河道保洁服务采购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川财采﹝2015﹞32号文件规定,我单位拟采购**市2021-(略)人专家组进行采购需求论证通过,现特向潜在供应商和社会公众予以公示。
一、采购人名称:(略)
二、代理机构名称:(略)
三、采购预算:(略)
四、论证事项(略):
(一)是否属于政府采购政策扶持范围;
(二)采购数量、采购标的的功能标准、性能标准、材质标准、安全标准、服务标准和相对应的验收标准,以及是否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标准;
(三)拟采用的采购方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四)拟确定的供应(略)
(五)政府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六)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五、专家论证意见:(略)
希望各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提出有效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从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2021年4月9日至2021年4月13日),以书面形式(包括意见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将意见情况反馈至采购单位。
采购单位名称:(略)
采购单位联系人:彭老师 联系电话:187836355(略)
代理机构名称:(略)
代理机构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略)
(略)附件:
- 附件
附件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