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略)
- 项目名称:**市中医院椎间孔镜及C型臂X线机
- 项目编号: GZXYH-BJ(略)
- 产品内容(名称及数量): 椎间孔镜及C型臂X线机1项
- 金额: 2,600,000
- 产品用途: 医用
- 是否为限制进口或禁止进口产品: 否
- PPP项目: 否
- 时间:2021-0(略) 至 2021-04-13
- 进口理由: 详见附件
-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 1、采购人信息
- 采购单位名称: **市中医院
- 项目联系人:胡科长
- 联系电话:(略)
- 联系地址:**市**清毕南路32号
- 2、代理机构
- 代理全称:**信义(略)
- 联 系 人: 章林
- 联系方式:(略)
- 联系地址:**县佳鑫国际B区9栋2单元601室
- 3、财政部门
- 代理全称:**市财政局
- 联 系 人: 卢科长
- 联系方式:(略)
- 联系地址:**市**桂花路
-
- 椎间孔径.pdf
二、公示期限(不少于2个工作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项目联系人(公示期限内,优先反馈意见给代理机构)
五、附件
任何供应商(略),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 或采(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对进口产品公示的异议后,应当在公示期满后五日内,组织原论证专家进行补充 论证,论证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应当作出不同意采购进口产品的论证意见;论证后认为异议不成立的,采购人应当将异议意见、 论证意见与公示情况(包括公示网页截图)以及其他有关材料一并报相关财政部门核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补充论 证的结论告知提出异议的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
附件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