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局拟协议(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略)平方米,规划用途为U14(供热用地),使用年限30年。
二、用地开发控制要求和开发建设要求:容积率≤0.8,建筑密度≤30%,建筑(略),绿地率≥30%。项目用地内建筑应紧凑设置,节约用地。其间距应依据国家相关规范要求执行,且应满足消防、安全等相关要求。投资建设项目须满足规划建设部门产业指导意见控制性指标要求。
三、公告时限:公告时限为30日,自(略)。
四、意向用地者申请方式:在公告期限内,有意向的用地单位(个人)可对公告所列地块提出意向申请,并以书面形式提交到**大**际机场临空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开发区青果路东侧、凤仪道北侧科技谷大厦)1018室。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略)。受理时间为公告期内工作日的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五、确定供地方式:在公告时限内,拟出让宗地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采取协议方式出让;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采取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公开出让,具体时间另行确定。
**大**际机场临空经济区
(**)规划建设局
2021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