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供应商:
**职业(略)气分析仪等进口设备,现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对省级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实行审核前公示相关问题的通知》及《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操作执行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现将该产品的技术指标和专家论证意见进行公示。
公示期限从(略)至(略)。
请能够满足技术参数和功能要求的国内产品供应商及时联系,并对公示的内容是否有倾向性、歧视性、排他性等提出建议。请于公示期满后2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反馈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联系电话:(略))、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省**市****绿地中心南塔4502房间,联系人:丁先生,(略))和**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地址:**市工区路411号,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略)),逾期不予受理。
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二一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