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平溪镇龙头坑村泥石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2021-04-08 17:(略)
**县平(略)
补充通知2
各投标人:
现就**县平溪镇龙头坑村泥石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有关投标人提出的问题作如下回复:
项目招标人:(略)
图纸及预(略)
注: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略)。本补充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及约束作用,投标人请按上述要求执行。
招标人: (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