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4-08 17:(略)
各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单位、个人:
(略)拟采用(略)方式采购(略),现将此事项向潜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和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略)
二、采购项目名称:(略)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略)元,最高限价:人民币(略)元
四、采购方式:(略)
五、论证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否属于(略)
(二)采购数量、采购标的的功能标准、性能标准、材质标准、安全标准、服务标准以及是否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标准;
(三)拟采用的采购方(略)
(四)拟确定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
(五)政府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六)其他(略)。
六、专家组论证意见:(略)
希望各潜在供应商提出有效意见,在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时间 2021年04月09日09:00至 2021年04月13日17:00)将意见以书面形式反馈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七、(略):
采购人: (略)
联系人:(略)
采购代理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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