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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
市人大代表朱传斌同志“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监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不断强化土地出让管理,规范土地市场开发建设秩序,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具体做法如下:
一、严格竞买资格审查
严格按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原国土**(略)),对出让地块的竞买资格进行审查。地块出让前,所有竞买企业均出具书面承诺,承诺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或募集资金等,并出具了银行资信证明。同时在出让公告中明确,凡在我市范围内有拖欠土地出让金和因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略)
二、提高土地竞买门槛
为进一步强化市本级经营性用地出让管理,我局于2017年8月提请市政府印发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经营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工作的通知》(宣政办秘【(略),调整了土地出让价款缴纳方式,要求单宗土地评估在1亿元以下的竞买保证金不低于50%,出让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缴纳土地出让价款;1亿元以上(含1亿元)、3亿元以下的竞买保证金不低于40%,出让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缴纳土地出让价款;3亿元以上(含3亿元)、6亿元以下的竞买保证金不低于30%,出让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缴纳土地出让价款;6亿元以上(含6亿元)、10亿元以下的竞买保证金不低于30%,出让合同签订后9个月内缴纳土地出让价款;10亿元以上(含10亿元)的竞买保证金不低于20%,出让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缴纳土地出让价款。通过提高了竞买保证金比例、缩短土地出让价款缴纳时限,进一步提高了土地竞买门槛,确保引进的开发企业均有一定的资金实力。
三、强化土地(略)
近年来,我局一直高度重视土地出让价款征缴工作,严格按照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健全出让金征收统计台账,多措并举扎实推进土地出让金征缴工作,避免开发企业出现土地出让金拖欠行为。一是对照约定的交款时间,采取(略)平台列入失信名单,予以失信惩戒;六是禁止有(略)动。
办复类别:(略)
公开属性:(略)
联 系 人:(略)
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