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队**大队西路消防救援站旧营房拆除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略)
受(略)的委托,(略)依照《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支队**大队西路消防救援站旧营房拆除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确定服务单位,特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略)
1.招标编号:(略);
2.项目名称:**支队**大队西路消防救援站旧营房拆除工程;
3.预算金额:(略)
4.最高限价:(略)
5.采购需求:拆除西路消防救援站原有营房(地上4程,地下2层)、基础,余土外运,取暖系统技术性拆除、搬运等(具体采购需求详见谈判文件);
6.项目划分:(略)
7.合同履行期限:(略)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略),成立时间不(略));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略));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纳税及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
(5)投标人在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被举报和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自拟声明)。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中国政府采购(略)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谈判文件
1.请于2021年4月9日至2021年4月13日,每日上午9:30-12:00,下午15:30-18: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前往(略)报名并购买谈判文件,购买谈判文件时需携带以上要求的所有资料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以及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经办人购买的社保缴费原始凭证原件及复印件逐页加盖鲜章。原件查验、复印件加盖鲜章胶装成册留存;
2.获取谈判文件方式:(略)
四、(略)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1年4月19日14时00分,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开标地点:**瑞庭假日酒店16楼会议室。
2.招标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瑞庭假日酒店16楼会议室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3.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传真或信函等非现场形式的投标文件。
五、公告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发布 。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