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关于选聘编制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实施方案技术单位的公告
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省国土**厅地质环境治理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局拟定选聘一家具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资质的技术单位承担**县定城镇芳塘村建筑用玄武岩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现公开向社会公告,邀请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参加报名报价,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县定城镇芳塘村周边,项目范围面积约28亩,现状为我县建筑垃圾填埋场地,现拟定设计治理实施方案,即矿山采坑填埋(略),进行覆土复绿。本次招标主要任务是为治理工程提供方案和技术服务。
二、报名资格
具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资质机构。
三、编制费用控制价
本次编制费用控制价不高于9万元,超过(略)。
四、报名提供资料
(一)营业执照证书、资格证书、机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均为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二)报价单,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三)承诺书,内容为对提交资料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格式自拟)。
五、 报名时间
(略)上午8:00-下午17:30;报名截止时间为:(略)午17:00。
六、(略)
单位:(略)
地址:(略)
邮政编码:(略),联系电话:(略)
联系人:(略)
七、须知
(一)需要具体了解该项目有关情况的,与我局的陈先生联系;
(二)请严格按照报名要求提供报名资料,未按照要求提交资料不符合的,报名报价作废。
特此公告。
(略)
2021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