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新型城镇化企业债券主承销商采购澄清公告
发布日期: (略)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名称:(略)
采购项目名称:(略)新型城镇化企业债券主承销商采购
采购项目编号:(略)
采购方式:(略)
采购项目预算:(略)
采购项目最高限价:(略)
投标截止时间:(略)
开标时间:(略)
二、澄清事项
明确完成服务期限
三、澄清内容
中标人负责本次发行工作,因政策或中标人自身原因(除采购人原因外)在三个月内未(略),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有权取消(略),并不承担任何责任,中标人有义务配合完成相关后续工作。
四、其他
无
本更正公告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略),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各有关当事人对本更正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五、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采购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 址:**市玉潭街道花明北路399号中央领域2栋一单元502室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招标正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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