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源: **省政府采购网 【显示公告正文】 【显示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 ||
采购单位 | (略)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1-04-09 |
首次公告日期 | (略) | 更正日期 | 2021-04-09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略) | ||
项目联系电话 | (略) | ||
采购单位 | (略) | ||
采购(略) | (略)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略)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略) |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略)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略)0:00:00.0
二、更正信息
更正(略)
更正内容:1、网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更正为:(略):30(**时间) 2、投标人签到时间更正为:(略):40——9:00(**时间) 开标时间更正为:(略):00(**时间) 3、保证金的提交截止时间更正为(略):30(**时间) 4、参与磋商的供应商资格要求更正为: (1)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且符合此次采购项目的经营范围;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若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4)供应商近三年(2018年至今)来,在政府采购经营活动中或其它采购活动没有不良记录,并提供真实的承诺书;且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投标人应附“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网站上相关信用查询记录截图。 (5)无因供应商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无投标人资格被取消记录。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报价必须对第四章所列商品(服务)所投标标段进行完整报价。 5、评分办法更正,详细内容参见附件;
更正日期:(略)
三、其他补充事宜
null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