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略)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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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略) 设备名称:(略) 原因阐述:(1)进口产品通常设置简洁,减少了使用难度,减少操作时间,增加病患存活几率;(2)进口产品通常漏气补偿较大,能够但证病患获得足够供气;(3)进口产品一般通气模式比较全面,对病患的适用范围更广;国产设备通气模式较少。(4)进口产品一般潮气量范围较大,精度较高,对病患呼吸支持更加精确;国产潮气量范围相对较小。国产设备无法满足采购人实际工作需求,进口产品具有独特和先进的功能,能为技术的进步和学科的建设及医院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持。该产品不属于《中国禁止进口限制进口产品目录》禁止或限制的产品,建议采购进口产品。 专家论证意见:1、进口产品性能稳定;2、进口产品触发灵敏度高;3、进口产品人机协调性强、人机对抗少;4、进口产品面罩材质好,面部免疫发生少。 如有异议,请于(略)公示日为七个工作日)17:00前携带书面材料与以下联系人联系。在该期限后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 **市**卫生健康局体改科教科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地址:(略) 邮编:(略) 公示日期:(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