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亮化工程需求公告
一、项目概况及(略):
本项目为(略)亮化工程,预算总额1650000.00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详见附件
三、论证意见 无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略)起,至2021年4月12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略)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略)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略)
1.采购单位:(略) 地址:**县迎宾路和石佛大街交叉口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市三八中路703号
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方式:(略)、(略)
附件:(略)
发布人:(略)
发布时间:(略)
附件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