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4-09 16:(略)
各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单位、个人:
(略)拟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区2020年省级水利发展资金小型水源工程建设项目”,根据相关文件的通知,采购人组织专家对采购项目采购需求进行了审核论证,采购人已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了修改,现将此事项向潜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和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略)
二、采购项目名称:**区2020年省级水利发展资金小型水源工程建设项目
三、采购预算:省级资金(略).37元,已落实。
四、采购方式:(略)
五、论证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否属于政府采购政策扶持范围;
(二)采购数量、采购标的的功能标准、性能标准、材质标准、安(略)
(三)拟采用的采购方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四)拟确定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
(五)政府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六)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六、(略):(略)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将异议情况书面反馈至采购人或财政部门。
采 购 人:(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0832-2(略)2183
附件:(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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