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市企(略)20〕46号)要求,为保证2021年**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审及评价、工业企业技术创新项目专家评审工作顺利开展,市工信局拟开展2021年**市企业技术中(略):
一、名称:购买2021年**市(略)
二、资金预算:(略)
三、(略)
(一)服务机构对申报2021年**(略)论。
(二)服务机构对(略)认定的450家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开展2021年度评价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数据采集、汇总、核查、量化考核、确定考核档次及出具评价结论等工作。
(三)服务机构对申报2021年**市工业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创新性及研发投入和技术转让费进行统计、核算、确定进入专家评审的企业项目名单、组织专家评审后,出具评审结论。
四、服务期限:(略)
五、承接标准
(一)服务方应符合《**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略)中规定的承接主体资格,并应有较强的政策把握能力和与省、市、县各级相关政府部门、企业(机构)的沟通协调能力,对**市工业和信息产业、企业及企业技术中心情况、企业创新发展趋势有一定的研判预测能力,专家**完备。
(二)鉴于该项工(略),优先选择熟悉《**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体系》、通过ISO9001-2008质量体系认证、通过省市级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具有5年以上类似服务经验的服务方。
六、目标要求
(一)按照科学性、公平性和规范性的原则,对申报2021年**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进行评审,出具评审结果,完成(略)。
(二)按照《**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体系》对(略)认定的450家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进行量化考核,确定考核档次及出具评价结论。
(三)按照**市2021年稳增长政策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技术改造资金管理细则》对申报2021年**市工业企业技术创新项目进行评审,出具评审结果,完成专家评审服务。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
联系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监督电话:(略)
公示时间:(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