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核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动态管理,推动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持续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核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对象
市级(含)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
二、核查时间
(略)5月21日。
三、核查内容
采用实地调研的方式,重点核查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实际经营情况及名称、运营主体、场地面积范围、(略)
四、核查工作
(一)本次核查采用实地调研方式。
(二)对调整经营方向且不再从事企业孵化相关服务、停(略),市级(略),自治区级(含)以上的向自治区科学技术厅提出取消资格建议。
(三)对名称变更或运营主体、孵化场地面积、场地位置等发生重大变化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经审核并实地核查后,市级备案变更信息,自治区级(含)以上向(略)。
(四)对不符合国家级、自治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众创空间备案条件要求的,加强指导,督促整改,自治区科学(略)。
五、有关要求
被核查单位提供信息和证明文件应准确、真实、合法、有效。在核查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将按照有关(略)。
联系人及电话:(略)
附件:(略)
**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4月8日
- 附件 (略).doc
- 关于开展**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核查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