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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祜族自治县自然**局国有建设
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澜自然告字〔2021〕6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普政复〔2021〕58号、普政复〔2021〕60号),现委托(略)以拍卖方式出让2(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公顷)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出让起始价(万元) |
竞价阶梯(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LC2021-5 |
澜****镇公租房东南侧 |
0.6863 |
零售商(略) |
1.0<容积率≤2.0 |
≤40% |
≥30% |
零售商业用地40年 城镇住宅用地70年 |
280 |
402.5145 |
5万元/次(或5万元整数倍) |
LC2021-7 |
澜****镇公租房东南侧 |
2.9310 |
零售商业用地 |
0.5<(略).8 |
≤40% |
≥30% |
40 |
1231 |
1758.6 |
5万元/次(或5万元整数倍) |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略)。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交易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1年4月9日至2021年4月29日到(略)(澜****路16号)获取拍卖出让资料。
五、申请人可于2021年4月9日至2021年4月29日前,到(略)(澜****路16号)提交书面申请,并交纳保证金,逾期不予受理。
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29日16时(注:如银行转帐,到帐的时间和上述截止时间不变)。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略)通知其获得竞买资格参加拍卖活动。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地点为(略)(澜****路16号),拍卖时间为:
2021年4月30日上午9:(略)
七、其它需(略)
1、本次拍卖出让公告不接受电话、传真、口头、电子邮件和邮寄报名。
2、出让地块严格按照《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要求执行。
3、出让地块开(略),竣工时间为开工后二年内竣工。
4、出让地块内若涉及环保、水利、林业等手续,由土地受让人自行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5、出让地块内若有地下管线或其它设施需改迁或保留,由土地受让人与相关部门和单位协商解决,并承(略)。
6、该宗地的竞买(竞得)价中,不含相关税费和不动产登记费。
7、该宗地拍卖后,受让人必须在成交公示结束后10日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逾期则视为乙方违约,保证金则视为违约金。
8、受(略),方可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9、本公告由(略)。
八、联系方式(略)
联系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联系人:(略)
户名:(略)
开户行:(略)
帐号:(略)
**拉祜族自治县自然**局
2021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