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磋商公告
(略)(以下均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略)(以下均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对**县扎毛乡色龙沟泥石流灾害防治工程项目(项目编号:**津冀竞磋(工程)2021-010号)进行竞争性磋商,现予以公告,欢迎潜在的磋商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采购项目编号 |
**津冀竞磋(工程)2021-010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县扎毛乡色龙沟泥石流灾害防治工程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采购预算额度 |
(略).00元 |
项目分包个数 |
无 |
各包要求 |
**县(略),共布设10座谷坊坝,单边导流堤104米,绿化工程撒播草籽1520平方米,栽种油松170株,设置工程监测点17个。详细见工程量清单。 |
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磋商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6)外省企业具有进青备案登记。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略) 8)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略) 9)本项目不接(略) 其他要求: 1)磋商供应(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工环地质专业或岩土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本项目施工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施工项目负责人。 10)经信用中国((略)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磋商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10天内); |
磋商公告发布时间 |
(略) |
磋商文件发(略) |
2021年4月12日至4月16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午休、节假日除外) |
磋商文件发售方式 |
现场购买或网上购买 |
磋商文件售价 |
500元(招标文(略)。图纸另附) |
磋商文件发售地点 |
**省**市城**西川南路76号万达中心4号写字楼5楼10505室(略) |
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
1、磋商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法人身份证复件。以上资(略)。(采购代理机构对以上资料留存备案)。 注:需网上购买标书的磋商供应商应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至我公司联系邮箱,在邮件中标明购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我公司工作人员进行联系确认。 |
磋商响应截(略) |
2021年4月23日下午14时30分(**时间) |
磋商地点 |
**市城**西川南路76号万达中心4号写字楼5楼10505室(略) |
采购人联系人 |
采购单位:(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
代理机构联系人 |
采购代理机构:(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邮箱地址:(略) 联系地址:**市城*(略) |
代理机构开户行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城西支行万达广场支行 |
收款人 |
(略) |
银行账号 |
(略) |
其他事项 |
磋商响应文件必须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磋商响应文件。公告期限:自**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告内容以**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公告发布媒体等。本公告在《**政府采购网》、《**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发布。 |
财政监督部门及电话 |
监督单位:(略) 联系电话:(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