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多处资产招租(2020第一批) |
**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多处资产招租(2020第一批) | ||||||||
DSCQ2(略) | 首次挂牌公告期:5个工作日 | |||||||
2020-01-22 | 挂牌截止日期:(略) | |||||||
否 |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否 |
(略)
(1)本次出租标的均属国有资产,位于: (略)㎡;(通水、电,无气) 标的2:上坝路148号,面积约11.73㎡;(通电、无水、无气) 标的3:二一路14号附8号商业用房,面积约23㎡;(通水、电,无气) 标的4:绿洲路(略),面积约81.45㎡;(通水、电、气) (2)租金不含水费、电费、物管费、天然气等。 (3)出租形式:(略) (4)出租底价确定依据:雅洲评报字〔(略) ? ? ? ?? (5)出租标的挂牌年租金:(略) (6)租赁期限:(略) (7)免租期:(略) (8)租赁标的现状:1、二一路14号附8号现承租人租赁合同于(略)期,到期后不再与我公司续签《租赁合同》,且无有限承租权,租期按实际交付之日起计算。其余资产目前均为空置;2、本次出租标的具体现状以现场看样为准。 (9)出租业态:所有出租标的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营业用房,不得经营餐饮、娱乐等行业。?? (10)出租方联系人:胡先生,联系电话:(略)?? 二、风险提示: (1)绕城路安置小区1号楼3号商业用房,物业(略) (2)目前二一路14号附8号暂有人使用,该承租人租期到1月31日,到期后该承租(略),且不具备优先承租权,租期按实际交付之日起计算。 (3)上坝路148号,只通电,无水、气。 (4)绿洲路7号大院2单元3-7号住房内存在杂物,需承租人自行处理。 (5)上述资产租金均不包含物业费、水、电、气等费用。如涉及相关费用,承租(略),物业费收费标准需承租方与物业公司自行协商并另行缴纳,出租方概不负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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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洲评报字〔2019〕248号 | ||||||||||||||||||||||||||||||||||||||||||||||||||||||||||
(略) | ||||||||||||||||||||||||||||||||||||||||||||||||||||||||||
**发(略) | ||||||||||||||||||||||||||||||||||||||||||||||||||||||||||
(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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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资产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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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 | ||||||||||||||||||||||||||||||||||||||||||||||||||||||||||
3年 | ||||||||||||||||||||||||||||||||||||||||||||||||||||||||||
一、本次交易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
二、承租方应于成交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略)。 三、付款期限: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签订之(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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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意向承(略),竞租成功并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后须严格遵守《安全目标责任书》中内容。 二、承租方需承诺,装修具有健(略),采取相应应急措施,保护现场,报告相关部门;做好扬尘处理和消防措施;周边如涉及居民小区和学校,应合理安排工序,严禁中午和夜间进行建筑作业,白天也应该采用低噪音的施工工艺和方法;施工期固体废物应该及时处理。?? 三、承租方需承诺,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需先书面申请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并按规定报请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审批后方能施工,相关费用全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租赁期限届满时,承租方在租赁期间投入的装修设施等,除可(略),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拆除或搬走,上述装修或设施等所有权归属出租方所有,除另有约定外,承租方已投入的装修费用等出租方不再给予任何补偿,如承租方违反本条约定出租(略) 四、意(略),租赁用途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娱乐、污染行业除外);并按照规定用途进行使用。若不按规定用途使用,出租方有权随时收回。 五、承租方应承诺,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或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或通过其他形式变相变更承租人。 六、承租方应承诺,不得将承租标的物用作任何形式的抵押。 七、承租方应承诺,承租后按年用现金或银行转账缴纳租金,不得以实物抵扣等其他方式进行缴纳租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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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略)
二、国家(略)。 三、本次出租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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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略),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 ||||||||||||||||||||||||||||||||||||||||||||||||||||||||||
一、承(略),支付首年度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出租方确认首年度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到账后3个工作日内向承租方交付租赁标的。
二、出租方按标的现状出租,租赁期间标的维修维护由承租方承担,因承租方管理使(略),承租方承担责任并赔偿。? ?? 三、本次出租以实物现状出租,意向承租方应在报名前对出租资产实际面积、现状等情况进行调查。意向承租方报名则视为其对出租资产面积及其他情况无异议,不影响本次出租及租赁价格。 四、标(略),除由国家(略)税由出租方负责承担外,其余所有税费均由承租方承担。 五、意向承租方报名前需认真阅读《租赁合同》、《安 全目标责任书》。并知晓《租赁合同》、《安全目标责任书》内容。若竞(略),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安全目标责任书》。 六、承租方对所租标的(略)可进行。 七、承租方在租赁标的外进行的任何施工行为必须依法报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并取得施工(略)。 八、因国家政策或政府相关部门要求,需要拆除或改造(略),给出租方、承租方双方造成损失的,双方(略)。 九、因政府规划调整、修改,需提前终止合同收回标的,出租方提(略),届时承租方应当无条件搬出并退回标的,承租方装修、改造、新增设施等所产生的各项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对承租方不承担任何的赔偿责任和违约责任。租金按实际(略)。 十、在合同履约期间,政府主管部门对该标的装修(包括但不限于消防设施)提出任何整改要求,承租方均须按照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整改。 十一、其(略)子资产明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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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子资产公告 | ||||||||||||||||||||||||||||||||||||||||||||||||||||||||||
2021-04-16 17:(略) | ||||||||||||||||||||||||||||||||||||||||||||||||||||||||||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不支持现金交纳 | ||||||||||||||||||||||||||||||||||||||||||||||||||||||||||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 ||||||||||||||||||||||||||||||||||||||||||||||||||||||||||
中信银行**分行 | ||||||||||||||||||||||||||||||||||||||||||||||||||||||||||
(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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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产权交(略),按照《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 相关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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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交纳的保证金原则上应首先冲抵其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依据公告要求或合同等其他相关规定,转为交易(略)。其他意向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投资方无正当理由拒不签署交易合同,且逾期时间超过一个月的; 2、交易合同生效后,投资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且逾期时间超过一个月的; 三、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本所有权以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总额为限,并在投资(略)费用;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挂牌申请人的指定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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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不变(略),按照5(略),直到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按挂牌价与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 ||||||||||||||||||||||||||||||||||||||||||||||||||||||||||
网络竞价 |
苗先生 |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略) |
袁玉筱 |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略) |
总则 第一条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 本所 )依据挂牌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 本所披露的项目相关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本所对任何人的承诺。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本所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所对此类承(略)。 第二条 意向方(报名人)参与交易的,应当遵守本所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 意向方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项目公告,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略)。 第四条 本所官网((略)com)及第四产权((略)com)为本所指定的网上交易地址,意向方可通过上述网站链接注册参与在线交易。 关于网上报名的说明 第五条 意向方参与交易,需通过本所官网及第四产权平台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 第六条本所已按照挂牌申请人的要求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了披露,但该行为不能视为本所对标的物作出的品质保证,本所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七条 意向方报名应具(略),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八条 意向方应在公告要求的有效报名时间段内按照本所或第四产权平台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本所指定资金结算账户为准)。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时,若自身漏填、错填、不规范填报、不及时补报系统提供的识别码或其他与项目资金匹配相关的信息等原因造成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及时参与交易,所引发的后果由意向方自行负责。 第九条 非本人账户划转保证金的,意向方应当提供本所认可的代付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条 若2个及以上的意向方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交易的,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符合公告的相关要求。 (二)联合体各方(略)参考性文本 】,并在报(略)。 1.联合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的主体身份、联合投资行为的代理人、投资后的权利分配、义务承担等内容。 2.联合体以代理人的名义,在交易(略)。 3.代理人应当使(略),不得由第三方代付。 第十一条 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参与交易的,该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 的相关规定。 第十二条 若意向方提(略),应在本所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本所将不予受理。 第十三条 公告期限截止后,已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方不得单方撤回报名。 第十四条 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外文文本、少数民族语言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中文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方(略)。 关于(略) 第十五条本所将同时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一)通过本所或第四产权平台向意向方的网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 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并及时登录系统查看通知消息。 关于网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六条 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公(略)。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操作规则》 的相关规定。 关于(略) 第十七条 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所将在(略)纳的保证金。 第十八条 本须知所(略): 1.公告期限届满后,若仅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投资方的,且被确认具备投资资格,即为(略) 2.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动态竞价和集中竞价方式组织交易的,由本所按网络竞价规则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3.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招投标(比选)、竞争性谈判、综合评议方式组织交易的,按发(略)(中选)通知书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4.公告(略),采用拍卖方式组织交易的,按拍卖结果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5.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其他方式(略),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确定最终投资方的,即为(略) 第十九条 本所按照《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退还或处置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 第二十条 交易成功后,本所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二十一条 本须知的最(略)。 |
西南联合(略) 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投资者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投资者参与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尊敬的投资者: 您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 西南联交所 )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略),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略),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略)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西南联交所相关人员。 投资者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经济和市场风险 因经济、(略),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致西南联交所无法继续为投资者提供交易服务,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 西南联交所(略)(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略)让方(融资方或项目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西南联交所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西南联交所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投资者在(略),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对明示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交易的,投资者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投资者提交交易(略),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投资者应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三、交易风险 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投资者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投资者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认真阅读《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及项目公告等关于保证金处置的内容。 2.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略),投资者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详见《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业务通用规则》第八章。 3.互联(略)。通过互联网参与交易,投资者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投资者终端软硬件与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终端软硬件或网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失误等互联网操作风险。 4.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应详细阅读(略)守《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投资者存在因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略) 四、其他风险 1.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营服务商网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或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西南联交所不承(略),投资者应自(略)。 2.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略),自行承担和处理,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投资者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西南联交所敬告各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金安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略)情形,投资者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 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