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煤灰渣 | 燃料废渣 | 粉煤灰渣 | 54500 | TO | 承兑或现汇 | CTC1 | (略) | 无 | 无 | 13% (增值专票) | 无 | 9% (增值专票) | 无 |
一、项目名称:(略)
二、投标人资格:
1.凡符合独立法人企业,具备粉煤灰渣经营资质的企业均可参与,投标企业应提供以下资质文件,若投标人以下条件中有任意一条款的不具备,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
2.报价单位必须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法人代码证原件(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
3.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4.投标单位若(略),需提供联合(略)。
5.报价单中必须(略)
6.实地考察取样质量结果符合本次招标设定的质量标准。
7.本次(略),不接受二次报价,投标文件中报价为最终报价。
8.投标报价以人民币报价,报价为含税一票到厂价,含13%增值税、含运费及货物到厂前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略))。
9.运输车辆必须满足国家政府职能部门规定的排放标准国五以上且为直顶自卸车辆。因场地原因平板及侧翻自卸无法卸车。
10.请相关供应商按照标书要求制定标书,如未按照我公司要求制定标书,我公司有权按照废标处理。
11.付款方式:(略)
三、项目数量、供货时间、计量方式及运输方式、质量验收标准、交货地点:
1、项目数量:暂估数量54500吨,**公司有权对暂估数量进行增减。
2、供货时间:(略)
3、计量方式及运输方式:以甲方厂内地磅称重榜单数量为收货依据,以实际使用数量为结算依据。
4、交货地点:(略)
5、质量指标:放射性物质符合国标GB6566;水分≤16%;Loss≤5%;R2O≤1.60%(生产低碱熟料);28天强度比≥70.0%。以上质量按每个自然月份加权平均值计算,不足一个自然月份的按实际天数进行加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