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拟对(略)医用耗材集中采购项目(第三批)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编号:(略)
二、采购项目:(略)医用耗材集中采购项目(第三批)。
三、资金来源:(略)
四、采购内容:
本项目不专门面对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略)医用耗材集中采购。
凡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对磋商内容进行响应的,必须制作响应文件,并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
(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
五、(略)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略)。
六、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略)
7.根据本项目所提(略):
7.1投标人所投产品中(若涉及)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要求,并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
7.2投标产品(若涉及)医疗器械的,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略)证;
7.3若投标产品(略),须提供制造(略)
7.4若投标产品为危险化学品,须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
8.本项目不接受(略)。
资格条件要求详见本文件第三章,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详见本文件第四章。
七、拒绝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略)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略)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管、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略)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八、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地点及方式:
竞争性磋商文件自2021年4月12日至2021年4月16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现场报名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现金支付,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现场获取磋商文件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需 注明项 目名称、项目编号)、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机构现场查验原件)并加(略) 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并将相应材料给采购代理机构留存。
九、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略)1:00(**时间)。
响应文件必须(略)。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21年4月23日10:30(**时间)至2021年4月23日11:00(**时间)。
十、磋商地点:(略)[**市**武青南路51号大科星创意园1栋613室]。
十一、本磋商邀请在采购与招标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 系 电 话:(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 址:**市**武青南路 51 号大(略) 1 栋 613 室
联 系 人:(略)
联 系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