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新院区拆迁项
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新院区拆迁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略)《《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4、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略)0时00分(**时间)
二、更正信息
1. 原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相应业务或经营范围登记证照(营业执照或资质证书含拆迁资质及垃圾清运资质,并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变更为“(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相应业务或经营范围登记证照(营业执照含房屋拆除工程)■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 标 人:(略)
联 系 人:(略)
电话:(略)
代理机构:(略)
联 系 人:(略)
电话:(略)